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吐鲁番大河沿北新佳境小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新疆北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吐鲁番分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房产)。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该企业出资(资金来源:政府出资/企业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吐鲁番大河沿北新佳境小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吐鲁番大河沿北新佳境小区位于吐鲁番市高昌区大河沿镇新区社区居委会辖区内。小区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12008.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101.01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住宅楼3栋,商业住宅楼1栋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其中房屋总建筑面积约15547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84套,面积7207平方米;商业门面69套,面积4696平方米;宾馆84间,面积3644平方米。小区有1个出入口,保证24小时有保安在岗。
2.物业类型:多层、商业。
3.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管理,冬季积雪清除;
4)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5)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
4)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巡查服务;
6)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的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账务管理;
8)物业公司不再收取大河沿北新佳境小区空置房物业费,招标人书面授权物业公司对小区空置房进行租赁,装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租金分成为招标人20%,引进的物业公司80%。
9)物业公司需对招标人所属产权的60套空置住宅进行装修(装修住宅房号及装修标准见附件),装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同时物业公司在招标人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对装修住宅进行租赁,并与招标人按前述约定租金分成。
10)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吐鲁番大河沿北新佳境小区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招标。
服务地点:吐鲁番大河沿北新佳境小区
招标内容:以项目概况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质条件如下(对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进行明确,未提供资料、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由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
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至少2份,需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或发票信息。
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信誉要求
3.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公司无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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