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住建局有关通知,经联合审议、综合评定,初步评选出拟表彰13家2023年度城市园林绿化养护优秀单位,9个城市园林绿化提升优秀工程和20个城市园林绿化优秀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来访、来电方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有关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市住建局城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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