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2022-2024年金裕大道、G312南辅道、G105(4S店-戚桥)道路绿化养护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20320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2022-2024年金裕大道、G312南辅道、G105(4S店-戚桥)道路绿化养护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金源园林景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兴美花园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万元整(小写:?1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2022-2024年金裕大道、G312南辅道、G105(4S店-戚桥)道路绿化养护工程 服务范围:综合管理、绿化养护、保洁。 服务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月考核情况,由业主会议研究作出是否续约的意见,合同价仍按原年承包价,如不续签合同,则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达到三级养护质量标准、符合五城同创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翁红梅、翟田俊、王景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棚场街19号,联系电话:0564-3338973。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61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裕安区棚场街19号
联系方式:0564-3338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健康苑小区11号楼2单元705室
联系方式:0564-3307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64-330733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采购需求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评标一览表
6.报价表
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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