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2003/09/15》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一标段:贰万陆仟贰佰元整,二标段:叁万叁仟捌佰元整。
五、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鹿邑明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鹿邑县党校院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039480525
2. 代理机构:河南省科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人民路昌建广场1111室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71689
3.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1669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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