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序号 | 服务名称 | 项目预算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家属区物业管理服务 | 36万元 | 广州市黄埔区 | 合同签订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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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一)物业管理区基本情况
1.物业管理区总体情况:坐落总数:2个、占地总面积:1724平方米、建筑面积4817平方米。
2.物业管理区域坐落具体情况:
坐落位置: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街道。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位1栋1单元101室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物业相关的有关资料,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各项制度;
2.家属区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家属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4.家属区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化粪池、水塔、自行车棚;
5.家属区水电气热运行管理和使用费用收缴;
6.家属区绿化养护与管理;
7.家属区和临时来队房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区域的卫生打扫(每天不少于一次保洁,并按照规定进行循环保洁);
8.家属区和临时来队房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定消防灭火练习计划并每季度组织一次练习;
9.家属区和临时来队房的专有部位日常维修,由甲方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缮。专有部位包括:家属区值班室、公寓住房;
公寓住房和临时来队房户内专有部位标配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属于自然损坏情形的,由甲方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乙方负责修缮(配件单品价格200元以上由甲方据实结算,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属于非自然损坏或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住户提供耗材或承担材料费用,乙方负责修缮。
10.家属区维修更新改造,甲方可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11.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专门配置的物业服务人员为4人(1名水电工、1名清洁工、2名保安),物业服务人员应当经过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技术负责人岗位具备相关专业职称;相关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涉及特种作业,应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五、物业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
(二)物业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费用,以及具体约定的物业专有部位的日常维修费用(不含材料费);
3.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库运行维护费用;
6.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三)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者减少服务内容。
六、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9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将附件中的报价函邮寄至指定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88-634935
移动电话:19272016498
日期: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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