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排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工程项目三标段(纬九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排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工程项目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 睢开经发投[20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金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排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及新建工程项目三标段(纬九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纬九路。
2.1.2 建设规模:对开发区纬九路排水老旧管网进行雨污水管道改造。
2.1.3 合同估算价:约6019812.59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对开发区纬九路排水老旧管网进行雨污水管道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在建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6日9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11月26日 9 时 30 分。
5.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 , 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
2.1.1 | 清标标准 | 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2.1.2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3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全部入围;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方法三(均值入围法)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其中: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平均值以上7家、平均值以下8(含)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G1值取值范围:10%、15%、2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G2值取值范围:10%、15%、20%、25%、30%,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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