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松江区洞泾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68号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协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委托,对2023年松江区洞泾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25-XCZB-016
2、项目名称:2023年松江区洞泾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2973.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82973.00元)
5、最高限价:58.2973万元
6、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3年松江区洞泾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82973.00元
简要规则描述:土地平整、苗木种植、固定支撑、沟渠开挖及后期管理,共62.17 亩。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图纸(若有)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合同履约期限:26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所有苗木成活率为 100%,养护期验收合格后一年。移交验收要求苗木成活率为 10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财库(2017)141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最低应为5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中级园林绿化工(班组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布于松江门户网站http://www.songjiang.gov.cn,凡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5-9-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9-10(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68号5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费800元/本,以现金方式收取,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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