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苗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BJL-G1003 三、项目概况: 2.1.1工程特征:某部苗圃建设项目。 2.1.2招标编号:2025-VGBBJL-G1003。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1.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土建工程:拆除工程原有路面及园路铺设,新建水泵房主体及装修;绿化工程:整理绿化用地,新植雪松、银杏、西府海棠等苗木及养护;安装工程:喷淋管道及阀门安装阀门井新建及安装,水泵房的阀门管道安装,电力电缆的预留,挖土及回填等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462296.44元(含暂列金额30000元)。 2.1.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0天。 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军队相关行业合格建设标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合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相应承诺书);(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2024年、2023、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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