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众兴水厂工程绿化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众兴水厂工程立项的函、合发改投资【2021】1152号
1.4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专项债)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众兴水厂工程绿化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206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206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水务集团众兴水厂(肥东县众牌路与元店路交口),施工面积约5.3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1654.24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为绿化种植土壤改良、绿化苗木种植及2年养护、园林小品、生物观察水池、园路步道铺装、国旗、景石布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含)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高速公路绿化、市政道路绿化、防护林绿化、植树造林绿化、河道整治绿化、涵养林、圃地建设、花境花海工程、复绿工程、绿化养护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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