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安县合隆镇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GL-20240429
项目名称:农安县合隆镇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9.925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9.925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农安县合隆镇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农安县合隆镇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启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5月28日13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GL-20240429
项目名称:农安县合隆镇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招标 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预算 : 人民币 6099259 元
最高限价 : 人民币 6099259 元
采购需求:农安县合隆镇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服务 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质量标准:符合《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
项目地点: 农安县合隆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 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非中小企业。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投标人 ,拒绝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 投标人 拟派项目 负责人 须具备 园林绿化 相关专业 中 级职称 ,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 , 且 提供 202 4 年1月至今 任意一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 ;
3 .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 年( 2020年-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3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 三 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 .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 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险;
3 .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 近三年 (20 2 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 . 6 投 标人 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 的 投标人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 (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及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投 标人 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
3 . 与 招标人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 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 经办人必须是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需提供被授权人 202 4 年1月至今 任意一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方式)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02 4 年 5 月 8 日至202 4 年 5 月 13 日( 招标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 9 : 0 0至11: 0 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 方式: 投标人将下列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指定邮箱 379233868 @qq.com(邮件名称应该是: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送投标报名登记表和汇款账户;3、 投标人 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到指定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
3.1 营业执照(副本 ) ;
2 项目 负责人职称证 及社会保险证明;
3. 3 投标人 企业 近 一年内任一月份 缴税证明 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 4 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 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材料;
售价:人 民币 8 00 元/套,过期不售,售后 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5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3室
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合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于洪永
电话:0431-83432557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街道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启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
联系人: 姜宪超
电话:15543407099
监督单位:农安县财政局
电话:0431-83220543
项目联系人: 姜宪超
电话:1554340709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合隆镇人民政府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街道
联系方式:于洪永0431-83432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启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西派府G5-010
联系方式:姜宪超15543407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宪超
电 话: 1554340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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