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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至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五标段公园景区)的招标公告

· 2022-06-0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标段(公园景区)对奎屯市景秀园风景区、青年公园、东公园、奎屯宾馆、闻莺园、西苗圃、裕华园等共计1182635.69平方米的绿地进行养护管理。管护期三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7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218.84.26.118/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30
开标地点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2969.4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9923279228
采购单位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奎屯市同济里小区沙湾街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2-3273918
代理机构名称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23279228

项目概况

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标段(公园景区)对奎屯市景秀园风景区、青年公园、东公园、奎屯宾馆、闻莺园、西苗圃、裕华园等共计1182635.69平方米的绿地进行养护管理。管护期三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18.84.26.11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TCG-GK2022-008-005

项目名称: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标段(公园景区)对奎屯市景秀园风景区、青年公园、东公园、奎屯宾馆、闻莺园、西苗圃、裕华园等共计1182635.69平方米的绿地进行养护管理。管护期三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694072.24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五标段(公园景区)对奎屯市景秀园风景区、青年公园、东公园、奎屯宾馆、闻莺园、西苗圃、裕华园等共计1182635.69平方米的绿地进行养护管理。管护期三年。
数量:1182636
预算金额(元):29694072.2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182636平方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7日2022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84.26.118/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开标四室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30

开标地点: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先办理网上登记、交易手续http://218.84.26.118/news!listOutNews.action?newsVO.sparetype=jysctype&gotopage=/jy/web/include_jiuquan/jysc.jsp(点击下载操作手册),方可进行缴费确认以及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城市园林服务中心

地 址:奎屯市同济里小区沙湾街159号

联系方式:0992-3273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奎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923279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奎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992327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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